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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用气体工程管理规范

医用气体工程管理规范
详细介绍
    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十七条 洁 (区)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。无要求时,温度应控制在18~26℃,相对湿度控制在45~65。若这要求,制药厂生产车间须设置空气调节净化装置,温度、湿度的控制通过相应的加热、制冷和加/除 湿装置实现。以GMP的要求。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专库、分类存放。储存中 按温、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中。制药生产企业审查评定标准中:25.7  生产环境没有空气净化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,是否对生产车间的温湿度进行控制。    生产实施细则中有条:对空气有干燥要求的操作间内应配置空气干燥设备,物料不会受潮变质.定期对除 湿设备进行维护,监测室内空气湿度。
     科技的不断发展令空气净化设备逐步至千家万户,内空气净化设备行业内的企业规模日益增 大,使得空气净化设备,风淋室市场面临着大的竞争压力。但是,有竞争便会有动力,在产业发展的大好形势下,为我空气净化设备企业的自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近几年来,经济水平的进步、市场需求由中低位向高位的过渡都进步驱动着风淋室企业开发出高 端、新奇的产品,以此服务于目标市场或开拓新的市场;加之节能意识的日渐深化,是驱动着批以技术进、产品改造或立异为主的新型不断涌现,为行业经济的持续增长供了重要支撑。